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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房書怎麼寫

過房書,也稱爲房產過戶協議書,是買賣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的合同條款。其基本內容包括:

賣方房產的基本情況,包括房產的單元數、座落位置、樓號、單元號以及合計面積。

房產的售價,包括原樓價和現售價。

雙方買賣成交後,需攜帶房產權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經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多少頁,爲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在簽署過房書時,賣方和買方都需要進行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