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口遷移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需要提供本人的戶口本原件及其複印件。
相關證明。根據遷移的原因不同,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明,例如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住房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戶口遷移準遷證、工作證明(勞動合同)、錄取通知書(學生遷移)、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證明(如退伍、復員、出國、刑滿釋放等)。
授權委託書(如需代理人辦理)。如果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以委託他人代爲辦理,此時需要提供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和相關證件。
請注意,具體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政策差異或遷移原因不同而有所變化,建議在辦理前諮詢當地公安機關或派出所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