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遺產協議書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標題。遺產協議書。
雙方信息。包括甲方(遺贈人)和乙方(受贈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職業,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等。
遺產信息。包括被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死亡時間和地點,以及遺產的名稱、數量、地點等。
遺產分割方案。這部分應詳細、明確,不能模棱兩可。例如,可以寫明某項遺產歸某人所有,或者遺產如何分配給多箇繼承人。
債務處理。如果遺產人生前負有債務,應在協議中寫明各繼承人應承擔的債務份額和償還方式等。
交付方式和違約責任。明確遺產分割後的交付方式、具體時間及違約責任等。
特殊情況說明。如果有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或拒受遺贈或已死亡等特殊情況的,也應該寫清楚。
公證條款。最後最好要註明“本協議經公證證明後生效”的字樣,並註明“本協議一式×份,協議人各執一份,公證處存一份”。
簽名和日期。協議的各方當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或按指模,並註明訂協議日期。
請根據具體情況調整上述內容,確保所有信息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