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達克的上市條件可以分為幾個主要類別,具體如下:
財務要求。股東權益至少為1500萬美元;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或最近3年中的兩年擁有至少100萬美元的稅前收入。
公眾持股量要求。公眾持股量至少為110萬股;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應達到800萬美元以上。
股價要求。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股東數量要求。至少有4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
做市商要求。需要有至少3個做市商。
公司治理要求。必須滿足公司治理的相關要求。
其他要求。對於某些特定行業,如生化、生物科技、醫藥、科技等,可能需要額外的財務指標,如公司總資產和收益總額達到7500萬美元以上;需要經過SEC和NASDR的審查;需要有300人以上的公眾持股等。
此外,納斯達克鼓勵具有高成長性和高發展潛力的公司上市。這些條件涵蓋了從財務指標到公司治理和行業特性的各個方面,確保了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具有一定的質量和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