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基層官員或領導職務
里長是中國古代及臺灣地區的一種地方基層官員或領導職務。具體含義如下:
歷史沿革:
春秋戰國時期,里長被稱爲里正,負責掌管戶口、賦役等事務。
秦、漢兩朝沿用了里正這一職務。
唐代時,里長的稱呼改爲里正。
明代,里長的稱呼再次更改爲里長,並以110戶爲一里。
在民國時期,里長的職能相當於甲長,而在新中國土改後,則相當於生產隊長或村民組組長。
臺灣地區:
在臺灣,里長是通過選舉產生的村級領導,任期爲4年,可連選連任。
里長在臺灣的職能類似於大陸的社區居委會主任,具有一定的權力和影響力。
其他含義:
在小說《說岳全傳》中,里長也是一箇角色名。
綜上所述,里長這一職務在中國古代有着悠久的歷史,並且在臺灣地區仍然存在,扮演着重要的社區管理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