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成本是指重新購置或生產相同或類似資產在當前市場條件下的成本。以下是一些重置成本的例子:
無形資產重置成本:
某企業2003年購入一項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為100萬元。2005年評估該無形資產的重置成本。考慮到物質消耗占60%,活勞動消耗占40%,並且自購置日至評估日生產資料價格指數為118%,生活資料價格指數為120%。因此,重置成本計算為:100×60%×118%+100×40%×120%=118.8萬元。
酒店重置成本:
李老闆考慮購買一家酒店。經過評估,發現開一家同樣規模的酒店大約需要150萬元。考慮到現有酒店的地理位置和其他因素,李老闆認為購買現有酒店更劃算,因為可以省去購置酒店用品和招募員工的成本,同時還能節省50萬元。
固定資產重置成本:
企業在年末財產清查中發現一台全新的未入賬設備,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為40,000元。因此,這台設備的重置成本計價為40,000元。
二手車重置成本:
一輛富康新自由人在2004年進入二手車市場,原始價格為97,800元,車輛購置稅為9,780元。經過評估,考慮到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市場銷售價格,重置成本為79,800元。成新率計算後,評估值為57,193元。
以上例子展示了重置成本在不同場景下的套用,包括無形資產、酒店購買、固定資產投資以及二手車估值。重置成本的概念強調從企業主體的角度出發,考慮投入到某項資產上的價值,以確定該資產在當前市場條件下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