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出制入"是一種財政原則,其核心思想是根據國家每年所需要的經費來規定相應的科徵收入。這一原則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漢時期,當時漢朝統治者重視和尊重老子思想,實行了「先計算好官吏所需俸祿的多少和其他用度的多少,再根據額度向百姓徵稅」的政策。到了唐代,楊炎正式提出「量出制入」的口號,並建議推行「兩稅法」時說:「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
"量出制入"的原則強調的是根據國家的支出需求來確定稅收收入,這與傳統的「量入為出」的理財觀念有所不同。然而,楊炎並沒有闡明「量出制入」所依據的理由和應採取的具體措施,這導致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如何在實施的時候依據什麼樣的理由來量出以制入,為什麼要量出以制入,以及應該要採取哪些方法去量出以制入才不至於產生出超出國民經濟的負擔能力等問題。
總的來說,「量出制入」作為一種財政原則,有其合理之處,但也存在局限性和實際操作中的問題。它強調的是根據國家的支出需求來確定稅收收入,與傳統的「量入為出」的理財觀念有所不同。無論量入為出還是量出為入,其著眼點都是「入」與「出」即「收」與「支」的關係,重在協調二者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