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子戶"是一個用來指代某些由於種種原因沒有拆遷,而又身處鬧市或開發區域的房屋的所有人。這些房屋的主人可能是因為拆遷補償太少,或者補償方案不合理,從而拒絕搬遷。《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在徵用的土地上不肯遷走的住戶或單位,也泛指因賠償或置換出現爭議,拒絕配合某項工作而成為障礙的單位或個人。
"釘子戶"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拆遷評估隨意性大,政府干預多。拆遷評估是否準確,關係到拆遷補償是否公平、公正,關係到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有效保證。
拆遷戶認為補償條件不合理,拒絕拆遷。這種情況下,拆遷戶並沒有啟動法律程式維權,而是在單純的拖延中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舉動,以此對抗拆遷方。
關於做「釘子戶」是否合法,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是一定的,要分很多種情況來討論。如果拆遷戶拒絕簽字搬遷是有理有據的,且一直在積極啟動法律程式,從自身出發努力推進拆遷補償工作的進度,那麼就不能僅僅因為拆遷戶拒絕不滿意的補償條件、拒絕搬遷,而將其打上「釘子戶」的標籤。但是,如果拆遷雙方已經簽訂了補償協定,但拆遷戶拒不履行搬遷義務的;或者說房屋已被依法作出《徵收補償決定》,並且進入了強制執行程式的,如果拆遷戶再拒絕交房的,就是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