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轉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轉貸申請表:必須填寫完整的轉貸申請表。
營業執照或法人資格證明:借款人需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資格證明。
項目批准文件:需要有關部門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件。對於利用外資的項目,還需提供國家計委和外經貿部的批覆文件。某些項目可能需要項目開工報告批覆文件及其他相關政府批准文件。
貸款條件資料:提供與貸款條件相關的資料。
商務合同或採購清單:與外國政府貸款相關的商務合同或採購清單。
資信和財務狀況證明:借款單位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的證明資料。
配套條件和資金證明:落實項目國內配套條件和配套資金的證明文件、材料。
還款資金來源說明:項目還款資金來源的說明材料。
還款保證或抵押文件:項目的還款保證或有關抵押文件(意向書)。
協調還款承諾函:省級以上計委出具的協調還款承諾函。
評估報告:對於日本政府貸款轉貸項目,需提交國家認可的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
項目概況表:對於日本“黑字還流”貸款項目,需提交項目概況表。
其他評審材料:項目評審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轉貸項目的一般評審條件,具體要求可能因銀行和項目的性質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