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從而從購買方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
在增值稅的範疇內,貨物通常指的是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築物等不動產之外的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等。銷售貨物的過程中,貨物的所有權被轉讓給購買方,而不僅僅是使用權,這區別於租賃行為。銷售貨物可以是有形商品,也可以是虛擬商品(如軟體、圖書等)或其他相關服務業務(如加工修理、安裝調試、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
此外,銷售貨物還涉及不同的支付方式,如分期收款方式或預收貨款方式,以及視同銷售貨物的特定情況,這些情況雖然不同於傳統的有償轉讓所有權,但在稅法上仍被視為銷售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