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的主要職能包括:
負責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的審批。
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和協調。
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的管理。
辦理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的確權發證及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審查和發放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查處房地產市場的違紀違法行為。
負責物業管理和城市住宅室內裝修活動的管理。
負責房地產測繪及成果套用的監督管理。
負責制定保障性住房(如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的具體實施方案並管理工作。
此外,房管局還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房地產市場交易的管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的審查和發放、查處房地產市場的違紀違法行為、物業管理工作、城市住宅室內裝修活動的管理、房地產測繪及成果套用的監督管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