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是解放戰爭時期指導陝甘寧邊區政權建設的憲法性檔案,於1946年4月23日陝甘寧邊區第三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這個檔案共分為五個部分,即政權組織、人民權利、司法、經濟和文化。主要規定了人民代表會議制度的原則、武裝自衛的權利、司法獨立等。此憲法原則對於建設解放區、鼓舞人民鬥志、支持全國解放戰爭起了重要作用,並對建國後制定憲法以及現行法律制度建設提供了經驗。
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是解放戰爭時期指導陝甘寧邊區政權建設的憲法性檔案,於1946年4月23日陝甘寧邊區第三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這個檔案共分為五個部分,即政權組織、人民權利、司法、經濟和文化。主要規定了人民代表會議制度的原則、武裝自衛的權利、司法獨立等。此憲法原則對於建設解放區、鼓舞人民鬥志、支持全國解放戰爭起了重要作用,並對建國後制定憲法以及現行法律制度建設提供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