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節約用水辦法是為了促進節約用水、科學合理利用水資源、建設節水型社會,並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而制定的。該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陝西省實際情況制定。辦法適用於陝西省行政區域內的節約用水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節約用水工作應遵循節水優先、統籌規劃、合理配置、分類指導、綜合利用的原則,並建立由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市場調節、公眾參與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節約用水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節約用水政策,建立節約用水考核評價制度,加強財政保障,推進全社會節約用水。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節約用水的相關工作。此外,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節約用水宣傳教育,普及節約用水知識,增強全民節約用水意識。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節約用水的義務,並有權對浪費水資源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