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離婚協定書時,應當包含以下要素:
基本信息。包括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住地址和身份證號碼。
婚姻背景。說明雙方的結婚日期、子女情況(如有),以及導致離婚的原因。
自願離婚聲明。明確雙方是自願離婚,並對離婚後果有清晰的認識。
子女撫養權。包括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用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探望權的具體安排。
財產分割。詳細列出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方案,包括房產、家具、汽車等。
債務承擔。明確雙方在婚姻期間的債務情況,並指定由哪方承擔。
特殊約定。如一方隱瞞或轉移財產的責任、精神賠償等。
法律後果。說明違反協定的後果,以及協定的法律效力。
生效條件。如簽字、蓋章、法律程式的完成等。
簽字。雙方各自簽字,註明日期。
在撰寫時,應確保協定內容合法、公平、合理,並儘量細化,避免後續爭議。同時,建議諮詢法律專業人士,以確保協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