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的意思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自然現象:指極強烈的雷聲,即疾雷。這種雷聲強大到足以震動天地,如「響振雷霆動九天」所描述的那樣。
比喻意義:
比喻人的盛怒或聲威極大,如「大發雷霆」。
比喻威力大或怒氣大,如「雷霆萬鈞之力」。
指威猛迅猛的軍隊,象徵著強大的力量和迅速的行動。
在語言使用上,雷霆可以作為狀語、賓語等,例如:「人民解放軍以排山倒海、雷霆萬鈞之勢,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國。」
此外,「雷」字的造字本義與雷霆有關,古人稱閃電在天空引發巨響為「雷」,稱響雷在地面震動建築為「霆」,所謂「雷霆」也就是民間所說的「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