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性失業,也稱為需求不足的失業,是一種經濟現象,指的是工人們願意接受當前的工資水平和工作條件,但仍然找不到工作。
這個概念由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在1936年的著作《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提出,非自願性失業的根本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即使工資率降低,如果產品沒有銷路,廠商也不會僱傭更多工人。非自願性失業主要包括幾種類型,包括摩擦性失業、周期性失業、結構性失業、技術性失業等。摩擦性失業是由於求職者與崗位之間存在時間差異而導致的失業;周期性失業則是由於經濟周期性萎縮導致的失業;技術性失業發生在生產過程中引入新技術替代人力時。這些類型的失業都對經濟和社會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