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館是一國政府根據與另一國政府之間的協議,在另一國設立的官方代表機構。
領事館的主要職責包括管理當地的本國僑民、處理領事保護事務、簽證發放、婚姻登記、公證服務、緊急救援等。領事館的設立和職能是依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等國際法律和規定來確定的。領事館可以分爲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和領事代理處等不同等級和類別,以適應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需要。
領事館是一國政府根據與另一國政府之間的協議,在另一國設立的官方代表機構。
領事館的主要職責包括管理當地的本國僑民、處理領事保護事務、簽證發放、婚姻登記、公證服務、緊急救援等。領事館的設立和職能是依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等國際法律和規定來確定的。領事館可以分爲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和領事代理處等不同等級和類別,以適應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