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領取護照時沒有攜帶身份證,您仍然可以使用戶口簿來領取護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時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但在領取護照時,如果身份證正在領取、換領、補領期間,您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來代替身份證。
如果您是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不需要身份證,但需要有法定監護人一同前往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務大廳,並攜帶戶口本及監護人身份證或護照等。
請注意,領取護照時還需要攜帶領取護照的回執和工本費。如果您在回執上標明的取證日期3個月後沒有領取證件,相關部門可能會將證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