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成本的計算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風險損失的實際成本:這部分成本包括因風險事件導致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成本主要包括對損毀資產的修理或重置費用、對受傷員工的賠償、法律訴訟的辯護和賠償成本等。間接損失則是指因直接損失而導致的淨利潤減少。
風險損失的無形成本:這部分成本是指風險對社會經濟福利、生產率、資源配置和社會再生產等方面的破壞性影響。
預防或控制風險損失的成本:爲了降低損失頻率和程度,公司需要採取各種措施,如安全人員費用、培訓計劃費用、施教費、增加的機會成本等。
損失控制成本:包括爲降低損失頻率和程度而採取的手段,如提高預防損失的能力、減少風險行爲等所發生的成本。
損失融資成本:包括自保成本、保險費中的附加保費,以及實施套期合約和其他合約化風險轉移合同過程中的交易成本。
內部風險抑製成本:包括實現分散經營相關的成本和管理這些分散行爲相關的成本,以及爲進行更精確的損失預測而產生的成本。
殘餘不確定性成本:指通過損失控制、保險、套期、其他合約化風險轉移合同以及內部風險抑制措施後仍無法完全消除的風險不確定性成本。
在計算風險成本時,可以使用以下公式:
預期損失(EL) = 違約概率(PD) × 風險敞口(EAD) × 違約損失率(LGD)。
壞賬率 可以用來量化不同客羣的風險成本。
金融機構通常使用大數據建模技術來預測用戶違約概率和債項損失率,從而得到對應的風險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