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小孩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這是爲了確保收養人能夠爲被收養子女提供足夠的關愛和關注。
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這是確保孩子能夠在健康和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這是爲了保護孩子的健康,避免遺傳性疾病的影響。
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這是爲了確保孩子生活在一箇安全、合法的環境中。
年滿30週歲。這是爲了確保收養人有足夠的經濟和心理準備來承擔父母的責任。
對於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情況,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這是爲了確保收養關係的穩定性和適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