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執達吏,一般指香港法務部公職執達員,是香港特區政府的一種職員,負責執行法庭的法令或命令,特別是清盤及扣押證物令等法令。執達員於法庭上獲令,需把人或物押送返達,執行留置及變賣物品的程式等。執達員也會代傳法院訊息及進行風紀調查。香港法務部公職執達員的工作內容並不涉及管治市民或干涉市民的私生活。
香港執達吏的工作雖然辛苦,但他們的工作也備受市民的尊重和認同。有關執達吏的傳統故事和軼事在市民中間流傳,例如執達吏會在雨中步行數小時,將被執行的物件送達等。
需要提醒的是,尊重執達吏的工作,保護自己的財產,不要抗拒執達吏的執行工作,是每一位市民應盡的義務。在執行工作過程中,執達吏會依照法例行動,以保障法庭命令得到有效執行,維護公眾利益。如果遇到任何問題或疑問,請及時向執達吏或當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