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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到期

駕駛證到期時,應根據過期的時間長短採取不同的措施:

過期一年以內:駕駛人可以在超過有效期一年內換領新證。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應當在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過期一年以上至三年以內:駕駛人需要到車管所申請進行科目一理論考試,以換得更新後的駕駛證。此時駕駛證處於「註銷可恢復」狀態。

過期逾三年或以上:原來的駕駛證將被註銷,需要重新在駕校報名學習並考取駕駛證。

換證時,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以及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如果是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則需要提交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換證流程包括準備照片、體檢合格證明、身份證、駕駛證,填寫換證申請表,並處理可能的違法記錄。換證可以提前90天進行,過期未換證可能會導致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駕駛證過期後仍上路駕駛,將被視為無證駕駛,可能面臨罰款甚至拘留的處罰。此外,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