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高速鐵路)和動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高鐵是指一種專門的鐵路線路類型,主要用於高速列車的運行,而動車則是指具有動力分散或集中特性的列車本身。以下是高鐵和動車的區別:
速度不同。高鐵的運行速度通常在300至350公里每小時,而動車的運行速度則在200至250公里每小時。
軌道不同。高鐵僅在其專用的高速鐵軌道上行駛,而動車可以在高速鐵軌道上行駛,也可以在一些經過改裝的普通鐵軌道上行駛。
票價不同。高鐵的車票價格通常高於動車。
駕駛要求不同。高鐵由於其專有的特性,通常需要更少的站臺來服務較少的城際線路,而動車由於其多功能性,可以在更多的站臺和城際線路上運行。
動拖比不同。高鐵屬於強動力分散系統,動拖比小於1:1,大於1:3;動車屬於弱動力分散系統,動拖比一般都在1:5,1:6。
動力和供電不同。高鐵的動力主要是電力,需要專門的電力網支持,而動車的動力來源可能包括電力和內燃。
使用車型不同。高鐵使用CRH2C、CRH3、CRH380系列動車組,而動車使用CRH1、CRH2(除2C)、CRH5系列動車組。
綜上所述,高鐵和動車在速度、軌道、票價、駕駛要求、動拖比、動力形式、使用車型等多箇方面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