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補票的收費原則是以實際乘坐區間爲基礎,按照票價的一定比例進行計算。具體來說,補票費用=補票區間的票價×補票區間的里程數÷實際乘坐區間的里程數。如果已經過了所購買的短途目的地再進行補票,會被視爲無票乘車,則會收取已乘坐但未購票的票麪價格50%的手續費。如果旅客無票乘坐,除了補收票價、覈收手續費,還要加收補票價50%的票款。如果持有過期車票的旅客,使用假車票或僞造車票的旅客,和持有車站車票的旅客,在列車運行20分鐘後沒有申報的旅客,均視爲無票。對於沒有買到全程票的旅客,可以在上車後到列車長的辦公室或者由列車員補票,這種情況下,是指“在到站之前,請求跨越到站繼續出行”,只需要收取補票手續費,補足越站區間的差價就可以了。如果越到車站的旅客沒有按時補辦車票,則在該車站的列車上被檢查,將會被視爲沒有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