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文化是一種具有深厚文化底蘊和人文內涵的文化形式,它通常包括古典音樂、嚴肅小說、詩歌、舞蹈等形式。這種文化形式由文化教育程度較高的知識分子群體創造,並主要面向具有較高知識性和審美性的客群。高雅文化的特點是格調雅致、具有探索性和獨創性,它鼓勵在藝術形式上進行創新和冒險,以表達對現實、歷史、人生的獨特認識和體驗。
高雅文化與低俗文化相對應,它與民俗文化、通俗文化、大眾文化在趣味方面有所不同。在西方,高雅文化源於古典文化精品,基於希伯來-希臘文化的中世紀基督教文化,並在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和資產階級革命期間得到發展。在中國,高雅文化與「下里巴人」相對,如古代的王官之學和禮樂文化,以及傳統儒、釋、道文化和儒家文化。新文化運動尤其是五四運動以後,隨著現代思想的傳入,高雅文化也出現了新的形式和表達。
英國批評家M.阿諾德在1869年的《文化與無政府狀態》一書中較早提出了高雅文化的概念,認為美與智是其主要品格。此後,多位學者如T.S.艾略特、R.霍加特、W.本雅明、H.布魯姆、H.J.甘斯和P.布迪厄等都在高雅文化的研究上做出了貢獻。他們認為,高雅文化成為有較高文化教養和審美情趣者的文化,對近現代西方文明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精神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