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音列是一種音樂理論概念,它基於半音階的十二個音,這些音可以自由組成一個序列來創作音樂。十二音體系的基本方法包括:
作曲家選擇半音階的十二個音來組成一個序列。
序列的構成包括原形、逆行、倒影、倒影逆行四種形式。
特點包括:
在十二個音全部出現前,不得重複任何一音。
音列可以形成旋律(橫向十二音)或和弦(縱向十二音)。
音列的各音可以分散在各個聲部,或各個聲部都有自己獨立的音列形式。
十二音音樂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興起,最初僅涉及音高的序列,後來發展到了包括節奏、力度、音色等方面的序列音樂。到了五十年代,序列音樂的概念進一步擴展,不僅在音高上採用序列手法,在其他音樂元素如節奏、力度、音色等也採用了序列手法。因此,序列音樂是廣義上的概念,而十二音音樂是其下的一個分支。為了區分這兩種作曲技法,十二音音樂有時也被稱為序列音樂的十二音音樂,而通常所說的序列音樂則是指更廣泛的作曲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