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常委會作出了三項重要決定,具體如下: 將黨所掌握和影響的部隊向南昌集中,準備起義。組織湘鄂贛粵四省的農民,在秋收季節舉行暴動。召集中央會議,討論和決定新時期的方針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