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走私系列案
「815大案」是指一起發生在2001年的特大走私系列案,該案件涉及多個走私犯罪團伙,時間跨度大,作案手法隱蔽且狡猾。該系列案包括14宗相關案件,牽涉8個被告單位和132名被告人,案情極其複雜,卷宗繁多。在江門的一審中,卷宗數量達到600卷,有20多名被告人,檢察機關的起訴書長達170多頁,涉及走私400個航次,每個航次有數百張貨單。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摘錄的證人證言就錄滿了5個軟碟,是當時廣東省高院刑二庭見過最為複雜的經濟犯罪案件之一。
該系列案的審理工作非常高效,一、二審總共只用了兩個月的時間就審結。案件的審理涉及走私、洗錢、包庇、涉匯、涉稅等多個方面,顯示了犯罪分子的多樣化和複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