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her"在英語中可以作為名詞和動詞使用,具體用法如下:
名詞用法:
意為「痲煩」或「煩惱」。
例句:It's no bother. What can I do for you?(不痲煩。我能為你做什麼呢?)
動詞用法:
作為及物動詞時,意為「使煩惱」、「使惱怒」、「使焦慮」、「打擾」、「糾纏」、「痲煩」。
例句:Her inability to understand the problem bothered her.(她對這問題不能理解使她迷惑不已。)
作為不及物動詞時,意為「痲煩」、「費心」、「操心」、「擔心」、「焦急」。
例句:Don't bother about me.(別為我擔憂。)
注意事項:
在口語中,"Don』t bother" 主要用於謝絕對方主動提出的善意幫助,一般翻譯為「不用費心(……)了」「不用痲煩(……)了」。
"Can』t be bothered (to do sth)" 是一個慣用句式,翻譯為「嫌痲煩而不做某事」「偷懶」。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bother"的用法多樣,既可以表示某人遇到的痲煩或煩惱,也可以表示對某人的打擾或困擾。在使用時,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其具體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