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性、作用、益處的法則
FAB法則,即屬性、作用、益處的法則,是一種說服性演講的結構,旨在通過清晰地展示產品的特點、優勢和利益來影響聽眾的決策。FAB法則中的三個要素分別是:
Feature(屬性)。指的是產品或服務所具有的實際特徵或特性,如產品的材質、技術規格等。
Advantage(作用)。指的是產品或服務的優勢,即與競爭對手的區別或為何該產品或服務更優越的理由。
Benefit(益處)。指的是產品或服務給客戶或用戶帶來的具體利益或好處,如何滿足他們的需求或解決問題。
通過這種結構化的方式,FAB法則可以幫助銷售人員或演講者更有效地傳達信息,增強說服力,並促使聽眾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