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這個詞主要用作名詞,表示娛樂、樂趣或使人愉快的事物,它也可以用作形容詞,表示「使人愉快的」或「有趣的」。以下是「fun」的用法:
「fun」用作名詞時,其前不使用不定冠詞,也沒有複數形式。例如,「Picnics are fun」意味著「野餐很有趣」,而不是「野餐是趣事」。
「fun」用作形容詞時,通常用於描述給人帶來樂趣或娛樂的事物或人。例如,「She is great fun to be with」意味著「她在一起非常有趣」。
「fun」用作名詞時,常用於以下結構。
「It's fun doing something」,表示做某事很有趣。例如,「It's fun riding bicycles to the beach」意味著「騎腳踏車去海邊很有趣」。
「have fun doing something」,表示做某事很開心。例如,「We have fun riding our bicycles to the beach today」意味著「我們今天騎腳踏車去海邊玩得很開心」。
「fun」的比較級是「more fun」,表示更加有趣。
特定的短語,如「for fun」(為了樂趣)和「in fun」(鬧著玩、開玩笑地),意思不同,應依據具體情境使用。
以上是「fun」的主要用法和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