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 at sight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簽訂契約:買賣雙方簽訂契約,其中支付條款為100% L/C at sight(即即期信用證)。
開立信用證:買方(客戶方)在當地銀行(開證行)申請開立信用證,並將信用證副本通過電子郵件傳給賣方(信用證的受益人)以供審核。
賣方審核信用證:賣方審核信用證中的各個條款,確認無誤後,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買方開立正本信用證。
通知行審核信用證:賣方所在地銀行(通知行)收到信用證後,會進行審核,以確保沒有軟條款,避免對賣方造成損失。審核無誤後,通知行會通過電話通知賣方信用證的相關信息。
賣方準備單據:賣方根據信用證規定準備相應的單據,如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保險證書、原產地證書等,並抓緊備貨、訂艙。
提交單據:在開船前後,相關單據準備就緒。賣方可以攜帶信用證中規定的單據到銀行(通知行)進行審核,以確保單據符合信用證條款。
交單和通知:賣方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期內,同時也在信用證有效期內,將所有單據正本提交給銀行。銀行審核單據無誤後,會將單據通過國際快遞(如DHL)快遞給開證行。
需要注意的是,銀行通知賣方不是免費的,可能會收取一定的通知費。如果賣方賬戶上有足夠的資金,銀行可能會直接從賬戶中扣除費用;否則,賣方需要在銀行櫃檯繳納相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