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t」和「have to」都可以用來表達做某事的必要性,但它們在用法上有所區別。以下是相關介紹:
「must」是情態動詞,通常表達說話人的主觀看法或義務,意味著有必要或有責任去做某事,其強調的是說話者主觀上的「必須」,例如,在句子「We must go at once」(我們必須馬上就走)中,「must」表達了說話者感覺某事是必須去做的,是主觀上的認知。
「have to」則側重於客觀上的必要性,通常是由於外部情況或條件而不得不做某事,其強調的是客觀上的「必須」,例如,在句子「If I buy that car, I』ll have to borrow some money」(如果我要買那輛汽車,我得借些錢)中,「have to」表達了由於購買汽車的需要而不得不借款的客觀情況。
另外,「must」主要用於表達現在的義務或看法,而「have to」則可以用於多種時態,以適應不同的時間背景。例如,「I have had to pay for repairs to the house」(我不得不支付房屋維修費用)中的「have had to」展示了過去某個時間點開始的持續狀態。
總結來說,「must」和「have to」雖然都用於表達必要性,但「must」更多地表達個人的主觀意願或責任,而「have to」則側重於客觀情況或外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