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mise」這個詞在英語中主要有兩種用法:作為動詞和作為名詞。以下是兩種用法的詳細介紹:
作為動詞時,「promise」意味著允諾或承諾,它可以作為及物動詞,也可以作為不及物動詞。作為及物動詞時,常用於表示某人或某事做出了承諾,例如,「promise to do something」(承諾做某事)或「promise someone something」(向某人承諾某事)。作為不及物動詞時,它通常指的是做出的承諾本身,例如,「make a promise」(許下諾言)。
作為名詞時,「promise」指的是許諾或承諾本身,也可以指希望或潛力。例如,「keep one's promise」(信守諾言)或「break one's promise」(違背諾言)。在名詞形式中,它可以是可數名詞或不可數名詞,具體取決於上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