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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七宗罪

七宗罪(拉丁語:septem peccata mortalia;英語:seven deadly sins),在天主教教義中,是對人類惡行的分類。這些罪行分別為傲慢嫉妒暴怒懶惰貪婪暴食色慾最初,由古希臘神學及哲學的修士埃瓦格里烏斯·龐帝古斯定義出八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分別是暴食、色慾、貪婪、暴怒、懶惰、憂鬱、虛榮及傲慢。後來,教皇額我略一世將那八種罪行減至七項罪行,將虛榮並歸入傲慢;憂鬱並歸入懶惰,並加入嫉妒。其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違背程度。13世紀,道明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提出了如今的七宗罪。

這些罪行不僅僅是道德上的錯誤,它們還會引發其他罪行的發生。例如,貪婪可以導致盜竊和欺詐;色慾可能導致性侵犯和其他性相關的犯罪。因此,七宗罪不僅是天主教教義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現代社會中人們應當警惕的負面情緒和行為。

通過了解和認識這些罪行,我們可以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行為,避免走向犯罪的邊緣。保持積極向上的心態,及時調節負面情緒,可以有效地遠離犯罪,對自己和社會都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