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票退市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連續虧損:如果公司連續三個會計年度虧損,達到證監會規定的退市指標,交易所會通知其存在退市風險。
資不抵債:財務上出現嚴重問題,如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交易所會進行警示和退市風險提示。
違法違規: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如虛假陳述、財務造假、內幕交易等,監管部門會調查並可能採取退市措施。
交易類退市:股價低於1元,或成交量極低,或者股東數量極少等交易指標觸發退市。
財務類強制退市:包括利潤為負且收入低於1億,淨資產為負,審計意見被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等情況。
規範類強制退市:無法披露年報或半年報,或過半董事無法保證年報的真實性等情況。
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涉及嚴重違法行為,如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等。
被動性退市標準:包括連續虧損三年或六個月,重大違法被實施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等。
主動性退市標準:公司自願申請退市並審核通過,如私有化、公司合併或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達到退市指標,交易所會進行相應的處理,包括但不限於退市風險提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等。投資者應及時了解相關信息並謹慎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