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和「三不出」是中國古代婚姻制度中關於休妻和不可休妻的規定。以下是詳細介紹:
「七出」指的是如果妻子符合這七條中的任何一條,丈夫可以選擇休妻。這七條包括不順父母(即不孝順丈夫的父母)、無子(不能生育兒子)、淫(不忠)、妒(嫉妒)、有惡疾(患有嚴重疾病)、口多言(愛說閒話)、竊盜(盜竊)。
「三不出」是指在特定情況下,即使妻子符合「七出」的條件,丈夫也不得休妻。這三種情況是有所娶無所歸(妻子無娘家可歸)、與更三年喪(妻子曾為公婆服喪三年)、前貧賤後富貴(妻子曾與丈夫共患難,後迎來富貴)。
這些規定反映了中國古代社會對婚姻和家庭關係的看法,強調了孝順、忠誠和共同面對困難的重要性。同時,「三不出」也體現了法律對弱勢群體的一定保護,體現了古代法律對於婚姻中女性權益的某種程度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