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指的是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才能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形式,除了必須經過批準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例如公司股份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上市公司的特點包括股票的公開掛牌交易、公司經營的公開性、股份的均等性等。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全球各地的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如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證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