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揀選人的意思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揀選的絕對主權:上帝的揀選是出於祂絕對的主權,這是一箇獨立的行動,不依賴於人的行爲。
恩慈的體現:儘管所有人都有罪,理應受到上帝的審判,但上帝出於自己的慈愛,從罪人中拯救了一部分人,這體現了祂的恩慈。
基督裏的作爲:揀選是通過基督作爲中保來成就的,這意味着上帝的揀選是通過基督的救贖來實現的。
救恩的應許與聖靈的恩賜:蒙揀選的人不僅獲得永生的應許,還獲得聖靈特別的恩賜,使他們能夠堅忍持守到底,直至獲得所應許的永生。
個別的救恩:揀選是針對特定的個人發出的救恩要約,是特定的、個別的。
彰顯上帝的榮耀:上帝揀選聖徒承受救恩的目的在於彰顯上帝的榮耀,並使上帝的名得到其所當得的讚美。
被揀選的人得救完全出於上帝的憐憫,是上帝白白賜予的,沒有任何人的功勞,這表明上帝的揀選是公義的。上帝的揀選與人的行爲無關,而是基於祂的絕對主權。
揀選與預定有所區別,揀選是指上帝對子民的選擇,而定則是指上帝給選民所定的最終目的地。揀選是上帝的恩典,而預定則是上帝的預定旨意。
綜上所述,上帝揀選人意味着上帝根據自己的旨意,出於恩慈和公義,選擇了一部分人,通過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恩賜,賜給他們永生的應許和堅忍持守的能力,以此來彰顯上帝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