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取"是中醫學中的一個術語,主要有以下幾種含義:
"下取"是指病在下部者治下部,或上病下取,即病證的表現、部位偏於上,從臨床主證所在部位以下的臟腑或體表,用藥物或針灸進行治療。例如,《素問·五常政大論》中提到的「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就是指這種情況。
"下取"也指針刺下部穴位治療下部疾病。例如,《靈樞·衛氣失常》中提到的「其氣……積於腹中者,下取之」就是指針刺足陽明胃經的三里穴和氣沖穴來治療氣積在腹中的情況。
"下取"還是八法之一,是運用有瀉下,攻逐,潤下的藥物以通導大便、消除積滯、蕩滌實熱、攻逐水飲的治法。凡是胃腸實熱積滯,燥屎內結以及體內蓄水、冷積等邪實之證,而正氣未虛者,均可使用。
以上三種含義都需要在謹守病機為前提,結合病因、臟腑經絡辨證,注意整體聯繫以及上下升降的調節的情況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