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對自己負責:學生應當努力學習,塑造自我,這是對自己未來發展的基本責任。
對他人負責:學生應關心愛護幫助他人,這體現了對周圍人的關愛和尊重。
對集體負責:學生應爲集體增添榮譽和力量,通過團隊合作和集體活動來促進集體的進步。
對社會負責:學生應以良好的行爲創造美好社會,通過遵守法律法規、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爲習慣,爲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此外,根據《教育法》的規定,學生還應履行以下義務:
遵守法律、法規;
遵守學生行爲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爲習慣;
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這些責任和義務共同構成了學生作爲受教育者的基本要求,旨在培養具有良好素質和能力的未來社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