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土地:包括陸地和海域。
房屋和構築物: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築物。
林木:生長在土地上的樹木和其他植物。
定着物:附着於土地上且不可移動的物品,如固定在土地上的設施、設備等。
土地使用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
海域使用權:對海域的開發和使用權利。
地役權:一方爲了自己使用、便利或提高自己土地的效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
抵押權:爲了擔保債務履行而設立的擔保物權。
其他依法需要登記的不動產權利:如探礦權、採礦權等。
不動產不僅包括物質實體,還包括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不同法系和國家的法律對不動產的定義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涵蓋了土地、房屋和其他定着物,以及與之相關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