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作的例子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以下是一些歷史上的例子:
百官去帽纓:相傳在周王元年,楚莊王平定叛亂後,為了慶祝大捷,宴請了眾將和百官,並讓他的愛妾許姬敬酒。在宴會上,一位官員酒後行為不端,許姬為了報復,扯下了他的帽纓。當許姬要求莊王查出這個人時,莊王卻讓所有官員都去掉帽纓,並點燈。這樣,誰是行為不軌者就無法分辨。莊王解釋說,酒後狂態,人常有之,如果治罪,會傷害國人之心,使百官不歡而散。
諸葛亮:諸葛亮為了感激劉備三顧茅廬的恩情,在敗軍之際受任,奉命於危難之間。他幾次出祁山,表現出極大的忠誠和勇氣。他的行為可以從《出師表》中看出。最後,諸葛亮因病去世,他的忠誠和勇氣被後世傳頌。
馮諼為孟嘗君買義:馮諼作為孟嘗君的食客,待遇不斷得到改善,孟嘗君對他也很好。為了感激孟嘗君,馮諼主動承擔了為孟嘗君去薛收債的任務。他到薛地焚券市義,實際上是為孟嘗君買民心。最後孟嘗君被齊王罷免官職,回到薛地時,終於體會到了馮諼當日焚券市義的道理。
負荊請罪:這個故事也是由於感激恩德而流傳千古的。它描述了一個人因為感激別人的恩德,而願意承擔責任,甚至接受懲罰的行為。
以上例子展示了不同情況下人們可能選擇不合作的原因,包括為了保護他人的感情、表達感激之情、承擔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