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體系中的一箇層級
中級人民法院是中國法院體系中的一箇層級,其上級單位是高級人民法院。
中級人民法院通常佈局在除臺灣省、香港和澳門特區以外的地級行政區,包括地級市、自治州、地區、盟以及直轄市內的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的主要職責包括審理特定類型的一審案件,如在本市內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以及審理基層人民法院上訴的二審案件。此外,中級人民法院通常由院長、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組成,並設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等,根據需要還可能設有其他審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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