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得」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企業或個人應遵守的九項基本原則,具體包括:
不得通過低價傾銷、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方式濫用自主定價權。
不得違法達成或實施固定價格、限制商品生產或銷售數量、分割市場等任何形式的壟斷協定。
不得實施沒有正當理由的掠奪性定價、拒絕交易、搭售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不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排除或限制競爭。
不得實施商業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危害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不得利用數據優勢「殺熟」,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不得利用技術手段損害競爭秩序,妨礙其他市場主體正常經營。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
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以上原則旨在維護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