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服之制主要有以下三種含義:
古代王畿外圍的劃分:在周朝以前,以王畿為中心,國土向外擴張,每五百里為一個單位,由近而遠分別為甸服、侯服、綏服(或賓服)、要服、荒服。周朝之後,擴展成九服,具體為:王畿、甸服、侯服、綏服(或賓服)、要服、荒服、蠻服、鎮服、蕃服。
古代的五種服飾:古代等級制度森嚴,自天子而下,有諸侯、卿、大夫、士,共五種服飾的吉服。這五服主要根據衣服的制式、顏色、配色、圖案等加以區分。
五種喪服:以死者親疏遠近關係,分出來的五種喪服。分別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痲。斬衰是用最粗的生痲布製成,是最重的喪服,服喪期限為三年。齊衰是用粗痲布製成,比斬衰輕一級,服喪時間也視親疏遠近有所分別。大功也稱「大紅」,用粗熟痲布制,喪期為9個月。小功也稱「上紅」,用比大功更細的熟痲布製成,服期5個月。痲是最輕的一種,服喪3個月。
以上三種含義均與「出五服」沒有關係,因此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