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燥劑過期後不應繼續使用,因為過期的乾燥劑已經失去了吸濕能力,無法有效地起到除濕作用。乾燥劑的保質期並不是固定的,它沒拆封使用過的保質期大概為1-2年,隨著時間的推移會不斷減弱吸潮效果直至無效。乾燥劑的保質期主要受到吸濕能力、溫度和濕度、包裝材料的影響。在使用乾燥劑之前,應仔細查看乾燥劑的使用說明書,了解乾燥劑的保質期和使用方法。定期更換乾燥劑,不要使用過期的乾燥劑。在儲存物品時,應該選擇乾燥劑的種類和數量,並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況。過期的乾燥劑應該密封保存,防止吸濕。如果幹燥劑已經泡濕或受到污染,請勿使用手觸摸它,以免引起皮膚過敏或中毒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