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且周圍的人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國家爲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婚姻關係穩定,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的婚姻關係,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自1994年2月1日起,中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只有在此日期之前開始同居的情侶才能被認定爲構成事實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後開始同居的則只能算是普通的未婚同居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