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致因理論模型
二四模型(2-4 Model)是一個事故致因理論模型,由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安全管理研究中心提出。該模型認為任何事故都至少發生在一個社會組織之內,其原因可以分為組織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其中,內部原因進一步分布在組織與個人兩個層面上。組織層面上的原因包括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體系,而個人層面上的原因則分為習慣性行為、一次性行為與物態。
二四模型不僅用於事故原因的分析,也用於事故預防對策的設計。它可以在安全學科的學科分支劃分、實驗室規劃與建設、安全領域人才培養方案設計、安全管理組織結構設計、安全培訓等事故預防實務運行中套用,並可作為安全管理實踐的理論依據。
該模型的形成與1990年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瑞森提出的「瑞士乳酪模型」有密切關係,儘管兩者在形式上相似,但除了不安全動作模組以外,其他原因模組都有很大的實質性差別。二四模型在理論上除了當代的組織行為學原理以外,實際上有近100年來的文獻作為知識基礎。它的通用形式(第6版)基於組織事件內部控制原理,可用於質量、健康、安全、安保、環境、應急(QHSSEE)等各項業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