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均六筦是王莽新朝時期實施的一系列經濟管制措施。具體來說:
五均:指的是在長安、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這六大都市設立五均官,負責對名山大澤產品、鹽、鐵、錢、布帛這五種民生用品的市場價格進行調控,以平衡物價、控制市場供應,並辦理賒貸等業務。
六筦:涉及國家對鹽、鐵、酒的專賣,鑄錢的專營,徵收山澤生產稅,以及經辦五均賒貸。這些措施旨在均衡市場價格,利益國家和民眾。
王莽的這些措施旨在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同時限制商人對農民的過度盤剝,制止高利貸者的活動。然而,這些政策並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反而激化了社會矛盾,加速了新朝的滅亡。五均六筦的實施始於王莽即位的次年,持續了十幾年,直到公元23年新莽政權倒台時才被廢除。